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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縣家庭安全支持補助(0–2 歲)

金門縣自 115 年 5 月 1 日起,未滿 2 歲幼兒及父母雙方都設籍金門、父或母一方連續設籍滿 1 年,且沒有領衛福部托育補助或同性質補助、 沒有公費安置者,每名幼兒每月 3,000 元,按季撥付,補助到滿 2 足歲當月。向幼兒戶籍所在地鄉(鎮)公所申請; 已申請衛福部未滿 2 歲育兒津貼且符合資格者由縣府逕行造冊,不必另外申請。

・資料擷取 2026-10-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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誰可以申請

金門縣・2026-05-01 起

  • 幼兒未滿 2 歲
  • 幼兒設籍金門縣
  • 媽媽設籍金門縣(父或母為外籍、陸籍或無戶籍國民者需居留證)
  • 爸爸設籍金門縣(父或母為外籍、陸籍或無戶籍國民者需居留證)
  • 其中一位同時符合:
  • 父或母一方連續設籍金門縣滿 1 年(以申請日計算)
  • 未領取衛福部托育補助(公共化、準公共托育)或同性質補助
  • 未接受公費安置收容

能拿多少:1 以上:3,000 元

初步整理,以機關/機構審查為準。

條文出處與注意事項
  • 幼兒未滿 2 歲 計畫四(一)、五(二)
  • 幼兒設籍金門縣 計畫四(一)
  • 媽媽設籍金門縣(父或母為外籍、陸籍或無戶籍國民者需居留證) 計畫四(一)
  • 爸爸設籍金門縣(父或母為外籍、陸籍或無戶籍國民者需居留證) 計畫四(一)
  • 父或母一方連續設籍金門縣滿 1 年(以申請日計算) 計畫四(二)
  • 未領取衛福部托育補助(公共化、準公共托育)或同性質補助 計畫四(三)
  • 未接受公費安置收容 計畫四(四)
  • 每名幼兒每月 3,000 元,於每年 4、7、10 月及次年 1 月的 25 日按季撥付,補助到滿 2 足歲當月(計畫五、七(六))。
  • 115 年 5 月 1 日前已申請衛福部未滿 2 歲育兒津貼且符合資格者,由縣府逕行造冊發放,不必另外申請(計畫七(五))。
  • 設籍期間遷出後再遷入要重新計算;幼兒或申請人遷出金門須於 15 日內通知公所(計畫四(二)、八(五))。

規則出處:https://law.kinmen.gov.tw/LawContent.aspx?id=GL000887|未經人工校對

法源
常見問題
金門縣家庭安全支持補助(0–2 歲)是什麼?

金門縣自 115 年 5 月 1 日起,未滿 2 歲幼兒及父母雙方都設籍金門、父或母一方連續設籍滿 1 年,且沒有領衛福部托育補助或同性質補助、 沒有公費安置者,每名幼兒每月 3,000 元,按季撥付,補助到滿 2 足歲當月。向幼兒戶籍所在地鄉(鎮)公所申請; 已申請衛福部未滿 2 歲育兒津貼且符合資格者由縣府逕行造冊,不必另外申請。

誰可以申請金門縣家庭安全支持補助(0–2 歲)?

幼兒未滿 2 歲;幼兒設籍金門縣;媽媽設籍金門縣(父或母為外籍、陸籍或無戶籍國民者需居留證);爸爸設籍金門縣(父或母為外籍、陸籍或無戶籍國民者需居留證);父或母一方連續設籍金門縣滿 1 年(以申請日計算);未領取衛福部托育補助(公共化、準公共托育)或同性質補助;未接受公費安置收容

金門縣家庭安全支持補助(0–2 歲)可以拿多少?

第 1 名每月 3,000 元

金門縣家庭安全支持補助(0–2 歲)去哪裡申請?

幼兒戶籍所在地鄉(鎮)公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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