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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低收入戶(115 年度)
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 1.5 倍(115 年臺北市 29,635 元、新北市 26,625 元、桃園市 25,779 元、高雄市 25,455 元、臺中市 24,647 元、臺南市與臺灣省 23,273 元、金門連江 22,760 元),且動產、不動產不超過公告金額。本身沒有固定現金給付,是健保費、學雜費減免等補助的資格身分。 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。
衛福部・1 家機構承辦・資料擷取 2026-10-03
誰可以申請
高雄市(2026-01-01 起)
- 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
-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
-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5,455 元
- 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 144,000 元
- 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596 萬元
新北市(2026-01-01 起)
- 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
-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
-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6,625 元
- 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 150,000 元
- 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708 萬元
臺中市(2026-01-01 起)
- 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
-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
-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4,647 元
- 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 144,000 元
- 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579 萬元
臺南市(2026-01-01 起)
- 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
-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
-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3,273 元
- 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 144,000 元
- 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578 萬元
臺北市(2026-01-01 起)
- 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
-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
-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9,635 元
- 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 160,000 元
- 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992 萬元
桃園市(2026-01-01 起)
- 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
-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
-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5,779 元
- 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 144,000 元
- 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705 萬元
福建省(金門縣、連江縣)(2026-01-01 起)
- 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
-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
-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2,760 元
- 以下任一項:
- 全家人口存款投資每戶(4 口內)每年不超過 600,000 元
- 5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75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
- 6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90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
- 7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1,05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
- 8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1,20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
- 9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1,35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
- 10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1,50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
- 11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1,65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
- 12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1,80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
- 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461 萬元
臺灣省(直轄市以外、金門連江以外之縣市)(2026-01-01 起)
- 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
-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
-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3,273 元
- 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 144,000 元
- 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578 萬元
初步整理,以機關/機構審查為準。
條文出處與注意事項
高雄市
- 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1 項
-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 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1 項
-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5,455 元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高雄市);社會救助法第 4 條之 1
- 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 144,000 元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高雄市)
- 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596 萬元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高雄市)
- 全家人口範圍依社會救助法第 5 條認定,部分人員(例如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親屬)可不列入,由公所審認。
- 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者,公所會依基本工資核算其工作收入(社會救助法第 5 條之 1),本試算以你填的收入計算,實際可能較高。
規則出處:https://www.mohw.gov.tw/dl-97289-8c213179-3e49-4ea3-ab21-1759306d51d5.html|未經人工校對
新北市
- 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1 項
-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 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1 項
-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6,625 元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新北市);社會救助法第 4 條之 1
- 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 150,000 元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新北市)
- 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708 萬元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新北市)
- 全家人口範圍依社會救助法第 5 條認定,部分人員(例如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親屬)可不列入,由公所審認。
- 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者,公所會依基本工資核算其工作收入(社會救助法第 5 條之 1),本試算以你填的收入計算,實際可能較高。
規則出處:https://www.mohw.gov.tw/dl-97289-8c213179-3e49-4ea3-ab21-1759306d51d5.html|未經人工校對
臺中市
- 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1 項
-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 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1 項
-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4,647 元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臺中市);社會救助法第 4 條之 1
- 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 144,000 元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臺中市)
- 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579 萬元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臺中市)
- 全家人口範圍依社會救助法第 5 條認定,部分人員(例如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親屬)可不列入,由公所審認。
- 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者,公所會依基本工資核算其工作收入(社會救助法第 5 條之 1),本試算以你填的收入計算,實際可能較高。
規則出處:https://www.mohw.gov.tw/dl-97289-8c213179-3e49-4ea3-ab21-1759306d51d5.html|未經人工校對
臺南市
- 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1 項
-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 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1 項
-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3,273 元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臺南市);社會救助法第 4 條之 1
- 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 144,000 元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臺南市)
- 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578 萬元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臺南市)
- 全家人口範圍依社會救助法第 5 條認定,部分人員(例如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親屬)可不列入,由公所審認。
- 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者,公所會依基本工資核算其工作收入(社會救助法第 5 條之 1),本試算以你填的收入計算,實際可能較高。
規則出處:https://www.mohw.gov.tw/dl-97289-8c213179-3e49-4ea3-ab21-1759306d51d5.html|未經人工校對
臺北市
- 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1 項
-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 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1 項
-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9,635 元 臺北市政府 114.9.26 公告 公告事項二;社會救助法第 4 條之 1
- 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 160,000 元 臺北市政府 114.9.26 公告 公告事項二
- 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992 萬元 臺北市政府 114.9.26 公告 公告事項二
- 全家人口範圍依社會救助法第 5 條認定,部分人員(例如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親屬)可不列入,由公所審認。
- 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者,公所會依基本工資核算其工作收入(社會救助法第 5 條之 1),本試算以你填的收入計算,實際可能較高。
桃園市
- 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1 項
-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 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1 項
-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5,779 元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桃園市);社會救助法第 4 條之 1
- 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 144,000 元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桃園市)
- 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705 萬元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桃園市)
- 全家人口範圍依社會救助法第 5 條認定,部分人員(例如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親屬)可不列入,由公所審認。
- 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者,公所會依基本工資核算其工作收入(社會救助法第 5 條之 1),本試算以你填的收入計算,實際可能較高。
規則出處:https://www.mohw.gov.tw/dl-97289-8c213179-3e49-4ea3-ab21-1759306d51d5.html|未經人工校對
福建省(金門縣、連江縣)
- 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1 項
-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 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1 項
-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2,760 元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福建省);社會救助法第 4 條之 1
- 全家人口存款投資每戶(4 口內)每年不超過 600,000 元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福建省)
- 5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75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福建省)
- 6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90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福建省)
- 7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1,05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福建省)
- 8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1,20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福建省)
- 9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1,35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福建省)
- 10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1,50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福建省)
- 11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1,65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福建省)
- 12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1,80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福建省)
- 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461 萬元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福建省)
- 全家人口範圍依社會救助法第 5 條認定,部分人員(例如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親屬)可不列入,由公所審認。
- 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者,公所會依基本工資核算其工作收入(社會救助法第 5 條之 1),本試算以你填的收入計算,實際可能較高。
- 福建省動產限額採每戶計算:4 口內一個額度,第 5 口起每增加 1 口加計;本試算列到 12 口,超過請洽公所。
規則出處:https://www.mohw.gov.tw/dl-97053-b74cfa44-2b16-4d26-8701-20ecd82280f0.html|未經人工校對
臺灣省(直轄市以外、金門連江以外之縣市)
- 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1 項
-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 社會救助法第 4 條第 1 項
-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3,273 元 臺灣省 115 年公告金額(基隆市政府轉載) 申請資格(一)至(三);社會救助法第 4 條之 1
- 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 144,000 元 臺灣省 115 年公告金額(基隆市政府轉載) 申請資格(一)至(三)
- 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578 萬元 臺灣省 115 年公告金額(基隆市政府轉載) 申請資格(一)至(三)
- 全家人口範圍依社會救助法第 5 條認定,部分人員(例如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親屬)可不列入,由公所審認。
- 有工作能力而未就業者,公所會依基本工資核算其工作收入(社會救助法第 5 條之 1),本試算以你填的收入計算,實際可能較高。
規則出處:https://www.klcg.gov.tw/tw/social/2810-292783.html|未經人工校對
- 主管機關
- 衛生福利部
- 承辦
- 臺北市社會局
- 法源
- 社會救助法 第 4 條、第 4 條之 1、第 5 條
常見問題
中低收入戶(115 年度)是什麼?
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 1.5 倍(115 年臺北市 29,635 元、新北市 26,625 元、桃園市 25,779 元、高雄市 25,455 元、臺中市 24,647 元、臺南市與臺灣省 23,273 元、金門連江 22,760 元),且動產、不動產不超過公告金額。本身沒有固定現金給付,是健保費、學雜費減免等補助的資格身分。 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。
誰可以申請中低收入戶(115 年度)?
【高雄市】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;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;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5,455 元;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 144,000 元;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596 萬元
【新北市】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;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;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6,625 元;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 150,000 元;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708 萬元
【臺中市】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;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;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4,647 元;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 144,000 元;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579 萬元
【臺南市】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;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;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3,273 元;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 144,000 元;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578 萬元
【臺北市】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;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;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9,635 元;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 160,000 元;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992 萬元
【桃園市】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;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;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5,779 元;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每年不超過 144,000 元;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705 萬元
【福建省(金門縣、連江縣)】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;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;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2,760 元;以下任一:全家人口存款投資每戶(4 口內)每年不超過 600,000 元;5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75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;6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90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;7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1,05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;8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1,20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;9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1,35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;10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1,50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;11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1,65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;12 口之家,存款投資每年不超過 1,800,000 元(第 5 口起每口加 150,000 元);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461 萬元
【臺灣省(直轄市以外、金門連江以外之縣市)】申請人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;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 183 日;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不超過 23,273 元;全家人口存款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 144,000 元;全家人口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 578 萬元
中低收入戶(115 年度)可以拿多少?
【高雄市】中低收入戶本身沒有固定現金給付,是各項補助與減免(健保費、學雜費、租金補貼加碼等)的資格身分
【新北市】中低收入戶本身沒有固定現金給付,是各項補助與減免(健保費、學雜費、租金補貼加碼等)的資格身分
【臺中市】中低收入戶本身沒有固定現金給付,是各項補助與減免(健保費、學雜費、租金補貼加碼等)的資格身分
【臺南市】中低收入戶本身沒有固定現金給付,是各項補助與減免(健保費、學雜費、租金補貼加碼等)的資格身分
【臺北市】中低收入戶本身沒有固定現金給付,是各項補助與減免(健保費、學雜費、租金補貼加碼等)的資格身分
【桃園市】中低收入戶本身沒有固定現金給付,是各項補助與減免(健保費、學雜費、租金補貼加碼等)的資格身分
【福建省(金門縣、連江縣)】中低收入戶本身沒有固定現金給付,是各項補助與減免(健保費、學雜費、租金補貼加碼等)的資格身分
【臺灣省(直轄市以外、金門連江以外之縣市)】中低收入戶本身沒有固定現金給付,是各項補助與減免(健保費、學雜費、租金補貼加碼等)的資格身分
中低收入戶(115 年度)去哪裡申請?
戶籍所在地區(鄉、鎮、市)公所
資料來源
- 臺北市政府公告 115 年度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標準、生活扶助標準表(114.9.26 府社助字第11431600601號)|擷取 2026-09-19|未校對
- 基隆市政府 申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(114、115 年;轉載臺灣省公告金額)|擷取 2026-09-19|未校對
-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類別條件一覽表|擷取 2026-09-19|未校對
- 各直轄市、縣(市)115 年度最低生活費及不動產限額|擷取 2026-09-19|未校對
- 衛福部 115 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資格審核標準(各直轄市與臺灣省、福建省)|擷取 2026-10-03|未校對
- 衛福部 115 年福建省最低生活費、動產及不動產公告|擷取 2026-10-03|未校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