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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(SBIR)
補助中小企業(實收資本額 1 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未滿 200 人)的創新研發,全年隨到隨受理。個別申請:先期研究(Phase 1) 6 個月、每案最高 150 萬元;研究開發(Phase 2)最長 2 年、每年最高 600 萬元、全程 1,200 萬元;加值應用(Phase 2+)最長 1 年、 最高 600 萬元。補助款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 50%,且補助款 ≤ 自籌款 ≤ 實收資本額;經費依補助比例核實報銷,未動支結餘繳回國庫。
中企署・1 家機構承辦・資料擷取 2026-10-03
誰可以申請
全國・2025-11-01 起
- 依法登記的公司、有限合夥或商業,實收資本額 1 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未滿 200 人
- 3 年內沒有欠繳應納稅捐
- 5 年內沒有執行政府計畫或採購重大違約紀錄,也沒有停權中
- 沒有陸資投資,且不是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
初步整理,以機關/機構審查為準。
條文出處與注意事項
- 依法登記的公司、有限合夥或商業,實收資本額 1 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未滿 200 人 申請須知 壹一(一)
- 3 年內沒有欠繳應納稅捐 申請須知 壹一(二)3
- 5 年內沒有執行政府計畫或採購重大違約紀錄,也沒有停權中 申請須知 壹一(二)1、2
- 沒有陸資投資,且不是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 申請須知 壹一(二)7、8
- 撥款:計畫期程 9 個月以內分 2 期,第 1 期簽約後、第 2 期結案報告審查通過後;超過 9 個月預留 15% 尾款,其餘每半年 1 期;提供等額履約保證者可一次撥付(申請須知 肆二(一))。
- 每期經費累計動支率達 75% 以上才可請領次期款;結案時未達查核點,按未完成比例扣減補助款(申請須知 肆二(二)(三))。
- 支出憑證日期須在計畫期間內並註記「經濟部 SBIR 計畫補助」;每半年提出工作報告及會計報告(申請須知 肆三)。
- Phase 2+ 須於結案後 3 年內取得研發成果商品訂單,繳交訂單金額 1% 研發回饋金(上限補助款 2%)(申請須知 肆三(九))。
- 115 年起另有專利申請費補助(國內最高 3 萬元、國外最高 10 萬元),本規則未涵蓋。
規則出處:https://sbir.sme.gov.tw/download/downloadarea/115%E5%B9%B4SBIR%E7%94%B3%E8%AB%8B%E9%A0%88%E7%9F%A5ctYsBK.pdf|未經人工校對
- 主管機關
-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
- 承辦
- 中企署
- 法源
常見問題
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(SBIR)是什麼?
補助中小企業(實收資本額 1 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未滿 200 人)的創新研發,全年隨到隨受理。個別申請:先期研究(Phase 1) 6 個月、每案最高 150 萬元;研究開發(Phase 2)最長 2 年、每年最高 600 萬元、全程 1,200 萬元;加值應用(Phase 2+)最長 1 年、 最高 600 萬元。補助款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 50%,且補助款 ≤ 自籌款 ≤ 實收資本額;經費依補助比例核實報銷,未動支結餘繳回國庫。
誰可以申請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(SBIR)?
依法登記的公司、有限合夥或商業,實收資本額 1 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未滿 200 人;3 年內沒有欠繳應納稅捐;5 年內沒有執行政府計畫或採購重大違約紀錄,也沒有停權中;沒有陸資投資,且不是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
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(SBIR)可以拿多少?
個別申請:Phase 1 每案最高 150 萬元(6 個月);Phase 2 每年最高 600 萬元、2 年全程 1,200 萬元;Phase 2+ 每案 600 萬元(1 年)。補助款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 50%,且補助款 ≤ 自籌款 ≤ 實收資本額(申請須知 貳八)。
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(SBIR)去哪裡申請?
SBIR 官網線上申請(隨到隨受理)
資料來源
- 115 年度 SBIR 申請須知(官網下載區;以瀏覽器取得檔案計算雜湊)|擷取 2026-10-03|未校對